山東省菏澤開發區的萬達廣場上個月在紅領巾印廣告一事引發爭議,並因此遭重罰人民幣34萬4700元(約合新台幣155萬元)。紅領巾在中國大陸是一種光榮象徵。陸媒大眾網今天報導,菏澤市經濟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菏澤萬達廣場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利用紅領巾、小黃帽在丹陽路小學發布商業廣告,處以人民幣34萬4700元罰款,並責令公司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據行政處罰決定書,菏澤萬達廣場將於11月16日開業,公司因此定製了2000條紅領巾和2000頂小黃帽,分別在上面標示「菏澤萬達廣場11月16日盛大開業」等字樣及商標圖案,並於9月底在菏澤開發區丹陽路小學的一場活動中,將300頂紅領巾和300頂小黃帽發給現場小學生。此事經媒體披露後,引起許多批評聲音。據北京新浪網,有大陸網民說,「我們國家的紅旗,是用『先烈的鮮血染紅的』,而紅領巾是國旗的一角。可以這樣在這麼嚴肅的紅領巾上做廣告的嗎?愚昧!」大眾網則引述「中國少年先鋒隊隊旗、隊徽和紅領巾、隊幹部標誌製作和使用的若干規定」說,「中國少年先鋒隊隊旗、隊徽和紅領巾、隊幹部標誌及其圖案不得用於商標、商業廣告以及商業活動」。菏澤市經濟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當事人在紅領巾和小黃帽上印製商業廣告並在校園發放,不僅干擾學生的學習,並且「嚴重影響了未成年人人生的價值取向和心理成長,損害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違反中國廣告法多項條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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